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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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投递员薪酬考核方案 一、投递员用工方式 投递员岗位统一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,以每月27天×4小时X8.5元/9元/9.5元的方式核定薪酬(不分大小月以30天为标准月),每月休息3天。 二、薪酬及考核 1、投递员薪酬=核定薪酬+ 横向业务积分奖励 + 业绩提成及配送费。其中核定薪酬根据时薪标准和工作时间计算,业务积分的计算项目和计算办法、业绩提成及配送费的标准和计算办法继续执行07年的规定。 2、核定薪酬: (1)遵循按时计酬原则,投递员标准核定薪酬为972元/月,并根据综合表现具体分为初级918元/月、标准级972元/月、高级1026元/元三个档次。综合表现以个人每季度考评分为衡量指标,核定薪酬标准每季度调整一次,具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(即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)根据上一季度投递员实际考评得分数确定本季度核定薪酬档次(08年第一季度时薪标准按照本考核方案第三部分指标确定)。 (2)考评得分根据“羊城晚报发行量”、“横向业绩”、“服务质量”和“工作纪律”四项指标评定,该四项指标每月评定计分,核定薪酬档次依据上一季度季度内平均每月考评得分确定。 (3)每月考评标准分100分,考评得分和时薪档次如下表:
(4)考评得分细则如下表:
(5)初次入职者时薪档次为918元/月(8.5元/小时)。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调整时薪标准时,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递员,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取整月数计算每月平均考评得分,并按照该考评得分调整时薪标准。 3、横向业务积分:考核项目和积分计酬办法继续执行07年的规定。 4、业绩提成及配送费:配送劳务费、业绩提成项目和提成办法继续执行07年的规定。 5、若新增业务品种的,由业务部门确定积分和提成标准、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公布执行。 6、人均投递量较少的郊区发行站或投递线路,参照07年标准给予线路补贴。 7、对于专项业绩表现突出的投递员,公司将设置业务竞赛等方式进行200-1000元/月的专项奖励。 8、考虑到社保支出的地区差异,投递员在户口地自行购买社保的,公司给予补助(限额80元/月)。 三、2008年一季度时薪确定办法 2008年一季度投递员时薪确定标准按照工作年限以下两个指标来确定,两项均达到的时薪为高级(1026元/月)、达到其中一项的时薪为标准级(972元/月)、两个均未达到的时薪为初级(918元/月):A本线路2008年大收订普惠单任务完成率;B一月份旧报完成率;C本线路1月底到期单流失率。 1、1月份在岗的投递员: 指标A:完成率达100%,指标B:1月份旧报完成率;指标C:流失率低于60%。 四、投递员休假奖励 08年开始,对达到以下工作要求的投递员给予休假奖励(休假期间照常计发时薪): 1、一年之中不少于3个季度达到标准时薪(972元/月)的投递员,每年奖励5天假期,休假期间每天可以获得标准薪酬(即36元/天); 2、一年之中不少于3个季度达到高级时薪(1026元/月)的投递员,每年奖励7天假期,休假期间每天可以获得高级薪酬(38元/天)。 获得休假奖励的投递员休假时应事先书面申请,并和投递段长、站长协调安排休假期间的工作,不能中断现有投递业务。对投递员一年之中可以休假但没有休假的天数,按照相应时薪档次计发双倍时薪。 投递员每月可休息3天,对于没有休息、正常工作的天数,按照相应时薪档次计发时薪。 国家法定节假日(如春节等,全年11天)仍正常工作的投递员,公司发放过节费。 以上方案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。 广州投递部 2008年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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